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参保对象
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参保对象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已经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已经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已经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条件的可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缴费时,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条件的可以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半年或年缴费。缴费时,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登记。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参保登记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企业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工龄情况
企业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工龄情况
1、统筹区域内参保。 2、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
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报非定点结算工伤医疗救治费用核算: 1、参保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由于工伤认定书做出时已经结束医疗救治的; 2、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后,继续产生了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由于工伤认定做出时已经结束医疗救治的; 3、因紧急救治,救治医疗机构为非工伤协议定点(非联网)医疗机构的; 4、异地就医时为非工伤协议定点(非联网)医疗机构的; 5、涉及第三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工伤医疗待遇。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用人单位; 二、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三、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四、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五、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在1年内,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可申请打印养老金收入证明
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就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确认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流动就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最后一个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确认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
特殊工种退休:国有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达到规定年限的; 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未申领的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
一、工伤认定结束后已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满,伤情稳定; 三、材料齐全。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 省级每人次400元,市县级每人次300元
申领失业待遇人员
1.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2.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3.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参保人员或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参保人员或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参保人员或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参保人员或参保人员所在单位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依法参加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申请打印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查询单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参保个人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查询)
个人账户变动查询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基本信息查询)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可申请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可申请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可申请打印参保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