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困难户人员是否需要复核认定。
根据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办〔2020〕26号),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03号),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应当自认定之日起进行年度复核和定期核查,视家庭困难状况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因此低保、低保边缘、特困供养、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需要进行年度核查和定期核查,及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