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确山 | 确山县医疗保障局 | — | 0396-7010176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户口本.身份证.低保存折.住院证.诊断证明.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 1 |
可以代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县城内乘坐7路公交车到“市民中心”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7010176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701023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五章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机构改革后,医疗救助职能由民政部划转至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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