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驿城区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査、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査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8、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一)受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受理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登记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办;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补办,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决定审查通过的,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驿城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行政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