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民政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672821 |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三、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四、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者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五、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六、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1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3 | 婚姻证件、结婚登记档案 | 1 |
| 4 | 照片 | 1 |
| 5 | 台湾居民身份证 | 1 |
| 6 | 居民户口簿 | 1 |
现场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市民中心东门)站下车;乘坐15路、23 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市民中心西门)站下车;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市民中心 南门)站下车;乘坐27路、2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67282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184室(窗口)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华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事〔2003〕22号)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华侨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设在河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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