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3691101 |
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 | 1 |
| 2 |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1 |
| 3 | 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 4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 1 |
可以代领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369110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医〔2015〕5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放部分三级医疗机构设置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豫卫医函〔2020〕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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