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810166 |
符合权限划分要求,准备齐全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1 |
| 2 |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 | 1 |
| 3 | 土地估价报告或成交确认书 | 1 |
| 4 | 规划设计条件 | 1 |
| 5 | 有效身份证件 | 1 |
| 6 | 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 | 1 |
| 7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1 |
| 8 | 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 | 1 |
申请人可凭身份证本人到窗口领取;如委托别人代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如需邮寄,需提供邮递接收人、接收人电话、地址和邮寄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1016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九条:“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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