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726929 |
| 西平 |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4楼 | 0396-6188668 |
| 上蔡 |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0396-6922411 |
| 平舆 |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建局窗口 | 0396-5022403 |
| 正阳 | 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民中心二楼西侧86号窗口 | 0396-8936109 |
| 确山 | 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暂无 | 0396-7080163 |
| 泌阳 |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0396-7922910 |
| 汝南 |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建局窗口 | 0396-8022529 |
| 遂平 |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0396-4900132 |
| 新蔡 | 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0396-2730317 |
房屋灭失的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2 | 城镇房屋灭失材料 | 1 |
| 3 |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灭失退款信息确认单 | 1 |
| 4 | 银行卡 | 1 |
需本人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726929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 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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