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西平 | 西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0396-6227657 |
| 上蔡 | 上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0396-2135028 |
| 平舆 | 平舆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 0396-5008688 |
| 泌阳 | 泌阳县金融工作局 | — | 0396-7912965 |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迁移文件 | 1 |
| 2 |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迁移申请表 | 1 |
拿身份证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包含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坐102、103到市民之家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6227657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62633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公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必须保持良好使用状态。设置在有关单位的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由其所在单位维护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的,必须报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规划要求,由拆除者易地建设安装或补偿另行建设安装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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