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民政局 | 市民中心三楼184号窗口 | 0396-2672821 |
一、申请事项属于该婚姻登记处职能范围;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七、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八、台湾居民应当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2 | 照片 | 1 |
| 3 | 离婚协议书 | 1 |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1 |
| 5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1 |
| 6 | 居民户口簿 | 1 |
| 7 | 台湾居民身份证 | 1 |
现场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市民中心东门)站下车;乘坐15路、23 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市民中心西门)站下车;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市民中心 南门)站下车;乘坐27路、2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67282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184室(窗口)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涉外涉华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民事〔2003〕22号)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华侨在我省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设在河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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