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西平 |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1楼 | 0396-6236419 |
| 确山 | 确山县医疗保障局 | — | 0396-7010086 |
企业申请办理本单位职工增加养老保险,同时办理医疗、生育保险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 1 |
| 2 | 有效身份证件 | 1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交通指引:乘102、103、106路公交车到西平县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往南100米路东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6236419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西平区(县)柏城街道护城河南路9号1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62633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西平(区)县柏城街道护城河南路9号1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室(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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