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 0396-2834780 |
一、工伤认定结束后已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材料齐全。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 1 |
| 2 | 单位出具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书》 | 1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4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1 |
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明。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持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34780 手机咨询:13623963560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关于整合省级工伤保险机构等问题的通知》豫编办[2010]161号文件规定:“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职能是:承担省直单位职工因工伤残、非因工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省直统筹单位离休人员的护理依赖、已故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程度等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五、《河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豫人社工伤【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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