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确山 | 确山县民政局 | — | 0396-7010203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表 | 1 |
| 2 | 授权承诺书 | 1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4 | 居民户口簿 | 1 |
无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交通指引:各镇、办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7010203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7010256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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