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 | 0396-2601027 |
一、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 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 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 视为归侨。 三、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1 |
| 2 | 居民户口簿 | 1 |
| 3 | 侨眷身份认定个人申请 | 1 |
| 4 | 关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 1 |
| 5 | 河南省侨眷身份认定审批表 | 1 |
| 6 | 近期2寸免冠照片 | 4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一,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0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601027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0号)第二条:“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受理,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审核,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认定。对符合归侨、侨眷身份条件的,由省人民政府侨务工作机构发给《归侨侨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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