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726929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0396-2828224 |
| 西平 | 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4楼 | 0396-6188616 |
| 上蔡 |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0396-6922411 |
| 平舆 | 平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建局窗口 | 0396-5026055 |
| 正阳 | 正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行政服务大厅1楼西区南第二个窗口 | 0396-8936109 |
| 确山 | 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 | 0396-7016698 |
| 泌阳 |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服务大厅二楼F区住建局窗口。 | 0396-7922910 |
| 汝南 | 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建局窗口 | 0396-8021501 |
| 遂平 | 遂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 0396-4950768 |
| 新蔡 | 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0396-273021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2019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1 |
根据申请人意愿,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01路、105路到白岗站下车,步行至新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7922910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761234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89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修正, 2019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修正)第四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已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六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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