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 0396-2815200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836926 |
| 西平 |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751630 |
| 上蔡 | 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6971985 |
| 平舆 | 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健康路与阳城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工伤保险窗口 | 0396-5006178 |
| 正阳 |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社局一楼大厅工伤保险窗口 | 0396-2351616 |
| 确山 |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7010358 |
| 泌阳 | 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驻马店市泌阳区(县)泌阳县铜山湖大道和盘古山大道交叉口东南方街道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 0396-2791361 |
| 汝南 | 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3298266 |
| 遂平 | 遂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窗口 | 0396-4966061 |
| 新蔡 |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5980620 |
1.已经具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 2.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 3.5-6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申请书。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1 |
| 2 |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一人一票) | 1 |
| 3 | 工伤(亡)待遇申请表 | 1 |
| 4 | 开通金融功能的职工本人社保卡 | 0 |
无结果故去说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15200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 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 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 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 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 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 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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