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驿城区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驿城区税务局 | — | 0396-2886056 |
| 西平 | 国家税务总局西平县税务局 | — | 0396-6198581 |
| 上蔡 | 国家税务总局上蔡县税务局 | — | 0396-6927969 |
| 平舆 | 国家税务总局平舆县税务局 | — | 0396-5000367 |
| 正阳 | 国家税务总局正阳县税务局 | — | 0396-8909226 |
| 确山 | 国家税务总局确山县税务局 | — | 0396-7066000 |
| 泌阳 | 国家税务总局泌阳县税务局 | — | 0396-7916689 |
| 汝南 | 国家税务总局汝南县税务局 | — | 0396-8126888 |
| 遂平 | 国家税务总局遂平县税务局 | — | 0396-4969167 |
| 新蔡 | 国家税务总局新蔡县税务局 | — | 0396-5980391 |
“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是指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免退税申报业务,税务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核准的管理事项。 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包括: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视同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退税申报核准。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的,其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 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日期,按以下原则确定: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1.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 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指外贸企业以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方式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在海关报关并实际离境后于规定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退税申报,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 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业务中的出口货物除出口企业常规性出口货物外,还包括经保税区仓储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出口货物、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 2.视同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 视同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核准的货物范围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货物、境外实物投资出口货物、对外援助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销售给特殊区域货物、进入列名出口监管仓库的国内货物、免税品经营企业运入海关监管仓库货物、上海虹桥、浦东机场海关隔离区内免税店销售货物、融资租赁货物、销售横琴、平潭企业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出口货物。 3.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申报核准指出口企业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业务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免退税申报,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业务类型包括:修理修配船舶、其他进境复出口货物以及航线维护(航次维修)。“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与中标人签署的分包合同(协议)(国外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提供) | 1 |
| 2 |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 1 |
| 3 | 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 | 1 |
| 4 | 消费税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 1 |
| 5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 1 |
| 6 | 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 0 |
| 7 | 分包合同(协议) | 1 |
| 8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1 |
| 9 | 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 1 |
| 10 |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 | 0 |
| 11 | 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入账单 | 1 |
| 12 | 收取租金开具的发票 | 1 |
| 13 |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 1 |
| 14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 1 |
| 15 | 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 1 |
| 16 | 对外承包工程合同 | 1 |
| 17 | 经外轮或远洋国轮船长签名的出口发票 | 1 |
| 18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 1 |
| 19 | 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文件 | 1 |
| 20 | 出口收汇资料 | 1 |
| 21 | 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 | 1 |
| 22 |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 1 |
| 23 | 招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 | 1 |
| 24 |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 1 |
| 25 | 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 | 1 |
| 26 | 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 1 |
| 27 |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 1 |
| 28 | 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 1 |
| 29 | 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 1 |
| 30 | 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收货清单 | 1 |
| 31 | 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 | 1 |
| 32 | 与境外单位、个人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 | 1 |
| 33 | 海关对免税店销售货物的核销证明 | 1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8:0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36路公交车在区委家属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8605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驿城(区)县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全文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11号公告)全文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全文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全文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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