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2楼 | 0396-8110303 |
环境保护税申报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向纳税人开具环境保护税完税凭证的业务活动。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 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 1 |
| 2 |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 1 |
| 3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大气污染物适用) | 1 |
| 4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固体废物适用) | 1 |
| 5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噪声适用) | 1 |
| 6 |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报表(水污染物适用) | 1 |
| 7 | 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 | 1 |
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8110303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2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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