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水利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8110366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 — | 0396-2828687 |
| 西平 | 西平县水利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4楼 | 0396-6117129 |
| 上蔡 | 上蔡县水利局 | 上蔡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水利局窗口 | 0396-3715509 |
| 平舆 | 平舆县水利局 | — | 0396-5022233 |
| 正阳 | 正阳县水利局 | 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 0396-8936155 |
| 确山 | 确山县水利局 | — | 0396-2320256 |
| 泌阳 | 泌阳县水利局 | 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 0396-7685322 |
| 汝南 | 汝南县水利局 | 行政服务大厅3号楼一楼 | 0396-8022662 |
| 遂平 | 遂平县水利局 | 驻马店市遂平区(县)勤政路街道1号1楼水利局室(窗口) | 0396-2311707 |
| 新蔡 | 新蔡县水利局 | — | 0396-592217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水政〔1992〕7 号)第五条:(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等) | 1 |
| 2 | 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 | 1 |
| 3 | 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1 |
| 4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1 |
| 5 | 水利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 1 |
凭申请人有效证件到窗口领取,或免费邮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811036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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