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 — | 0396-2805766 |
(一)一般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优惠申报 符合申报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1.“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专用车辆 经国务院批准,对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募集社会捐赠资金统一购置的,用于“母亲健康快车”公益项目使用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该项目车辆的免税指标计划(包括车辆型号、受赠数量、受赠单位和车辆照片),每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共同下达。车主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据此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减免性质代码:13120601 2.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防汛车辆(13011603)、森林消防车辆(13125002) (有效期起:2001年3月16日) 3.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购置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03 4.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车辆,免税。 减免性质代码:13120703(有效期起:2019年7月1日) 5.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 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上述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 上述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减免性质代码:汽车(13061005)、有轨电车(13061006) 6.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自用国产小汽车 自2001年3月16日起,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所称小汽车,是指含驾驶员座位9座以内,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者临时物品的乘用车。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2(有效期起:2001年3月16日) 7.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所称来华专家,是指来华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国专家。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09(有效期起:2001年3月16日) 8.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减免性质代码: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13129915)、外交人员(13129916) (有效期起:2019年7月1日) 9.新能源汽车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减免性质代码:13061004 10.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即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图册》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7 11.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13011608 12.部队改挂车辆 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13129914 13.挂车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减免性质代码:13121301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清单 | 1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 1 |
| 3 | 母亲健康快车专用车证 | 1 |
| 4 |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 1 |
| 5 | 防汛专用车证 | 1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人员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本人护照;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 1 |
| 7 | 车辆电子信息单 | 1 |
| 8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 0 |
| 9 |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分配方案 | 1 |
| 10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1 |
| 11 |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专用车证 | 1 |
| 12 | 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 1 |
| 13 | 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0 |
| 14 | 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 1 |
| 15 | 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 | 1 |
| 16 | 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本人护照 | 1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0576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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