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教育局 | 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68室(窗口) | 0396-3651106 |
| 西平 | 西平县教育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4楼 | 0396-2756860 |
| 上蔡 | 上蔡县教育局 | — | 0396-6970978 |
| 平舆 | 平舆县教育局 | 平舆县城健康路与阳城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教育局窗口 | 0396-5088618 |
| 正阳 | 正阳县教育局 | 正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 | 0396-8936156 |
| 确山 | 确山县教育局 | — | 0396-7039216 |
| 泌阳 | 泌阳县教育局 | 行政服务中心3楼教育局窗口 | 0396-2736302 |
| 汝南 | 汝南县教育局 | 驻马店市汝南县行政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0396-8087799 |
| 遂平 | 遂平县教育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 0396-4661699 |
| 新蔡 | 新蔡县教育局 | 无 | 0396-3726178 |
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162号)第十八条 使用校车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使用许可。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校车运行方案 | 1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 1 |
| 3 |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1 |
| 4 | 身份证明 | 1 |
| 5 | 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 1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1 |
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36路公交车在区委家属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3651106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驿城(区)县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5日国务院令617号)第十五条: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材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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