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 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62窗口 | 0396-2828520 |
| 西平 |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3705085 |
| 上蔡 | 上蔡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6927108 |
| 平舆 | 平舆县自然资源局 | 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或自然资源局窗口 | 0396-5029668 |
| 正阳 | 正阳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8936713 |
| 确山 | 确山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7018309 |
| 泌阳 |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 | 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自然资源局窗口 | 0396-7912996 |
| 遂平 | 遂平县自然资源局 | 遂平县勤政路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 0396-4900101 |
| 新蔡 | 新蔡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5950502 |
符合权限划分要求,准备齐全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 | 1 |
| 2 | 土地估价报告或成交确认书 | 1 |
| 3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 1 |
| 4 | 国有建设用地申请书 | 1 |
| 5 | 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 | 1 |
| 6 | 规划设计条件 | 1 |
| 7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1 |
| 8 | 有效身份证件 | 1 |
申请人窗口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36路公交车在区委家属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28520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驿城区(县)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街道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号2楼62室(窗口)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驿城(区)县橡林街道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号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九条:“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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