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林业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726796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驿城分局 | 驻马店市驿城区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南角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68号窗口 | 0396-2828243 |
| 西平 | 西平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3705085 |
| 上蔡 | 上蔡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6961086 |
| 平舆 | 平舆县自然资源局 | — | 0396-5029668 |
| 正阳 | 正阳县林业局 | 扶贫办一楼行政服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 0396-8936128 |
| 泌阳 | 泌阳县林业局 | 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窗口林业局行政服务股 | 0396-7912970 |
| 汝南 | 汝南县林业局 | 汝南县政务服务大厅,林业局窗口 | 0396-8049110 |
| 遂平 | 遂平县自然资源局 | 遂平县勤政路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 0396-4900101 |
1、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草原植被恢复方案 | 1 |
| 2 | 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 1 |
| 3 | 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 1 |
| 4 | 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0 |
| 5 | 草原植被恢复费缴费凭证 | 0 |
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72679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条 需要临时占用草原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临时占用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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