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民政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672821 |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香港居民身份证 | 1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1 |
| 3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1 |
| 4 | 收养登记证 | 1 |
| 5 | 照片 | 1 |
| 6 | 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 1 |
| 7 | 居民户口簿 | 1 |
| 8 | 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 1 |
邮寄或窗口领取。邮寄材料需说明邮寄地址、邮寄接收人及电话;窗口获取需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业务受理回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市民中心东门)站下车;乘坐15路、23 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市民中心西门)站下车;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市民中心 南门)站下车;乘坐27路、2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672821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184室(窗口)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信息整理自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数据,如有出入以官方页面为准;网上办理请前往河南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