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 0396-2831583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828335 |
| 西平 |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751631 |
| 上蔡 | 上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708881 |
| 平舆 | 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舆县健康路和阳城大道东100米路北,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职建窗口 | 0396-2722519 |
| 正阳 |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8937196 |
| 确山 |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7010116 |
| 泌阳 | 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人社局窗口 | 0396-7901193 |
| 汝南 | 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3298911 |
| 遂平 | 遂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0396-4910186 |
| 新蔡 | 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3721080 |
举办者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并符合《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 号)及附件《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要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举办初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达到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举办中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举办高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固定资产应当达到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方为实际控制人举办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规定。消防类学校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 2 |
| 2 | 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 0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0 |
| 4 | 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 0 |
| 5 | 场地证明 | 0 |
| 6 | 拟任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 | 0 |
| 7 | 申办报告 | 1 |
| 8 | 学校章程 | 0 |
| 9 | 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 1 |
通知申请人,现场发给批准文件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31583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1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 号)第一条 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符合本地职业技能培训发展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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