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西平 |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 0396-3702738 |
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列入省辖市、省直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 1 |
| 2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属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函件 | 1 |
| 3 | 各地、各单位向文化和旅游厅提出本地、本单位推荐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 1 |
| 4 | 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 | 1 |
| 5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 | 1 |
根据申请人意愿,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02路、103路、106路公交车到新行政大厅站下车,往南100米路东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3702738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756900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第二十二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或者建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初评和审议。”第二十四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拟订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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