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 | 0396-8110303 |
符合核准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准确认后方可享受。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其他减免税相关资料 | 1 |
| 2 | 身份证件 | 1 |
| 3 | 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证明材料 | 1 |
| 4 | 不动产权属资料 | 1 |
| 5 | 房地产转让合同(协议) | 1 |
| 6 | 政府依法征用、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 1 |
| 7 | 房屋产权证 | 1 |
| 8 | 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材料 | 1 |
| 9 | 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 | 1 |
| 10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 1 |
| 11 | 证明纳税人纳税困难的相关资料 | 1 |
| 12 | 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1 |
| 13 | 减免税申请报告 | 1 |
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8110303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免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七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处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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