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市级 | 驻马店市司法局 |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3楼 | 0396-2601017 |
| 西平 | 西平县司法局 | — | 0396-6196778 |
| 上蔡 | 上蔡县司法局 | — | 0396-6916788 |
| 平舆 | 平舆县司法局 | — | 0396-2300697 |
| 正阳 | 正阳县司法局 | — | 0396-8922132 |
| 泌阳 | 泌阳县司法局 | 司法局综合受理窗口 | 0396-7982209 |
| 汝南 | 汝南县司法局 | — | 0396-2718148 |
| 遂平 | 遂平县司法局 | 遂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法律服务窗口 | 0396-4656561 |
| 新蔡 | 新蔡县司法局 | — | 0396-2731339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四条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 (二)有自己的住所; (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派驻分所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 | 1 |
| 2 | 律师执业证 | 1 |
后台审批人员将审批结果推送至综合窗口,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结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6路、38路、Y5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601017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三、现场咨询: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3楼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6066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县金河街道75号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 第二十二条 律师被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派驻分所执业的,其律师执业证书的换发及管理办法,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办理。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 第三十七条 分所律师除由律师事务所派驻外,可以依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聘用律师。 派驻分所律师,参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规定办理,由准予设立分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换发执业证书,原执业证书交回原颁证机关;分所聘用律师,依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律师执业许可或者变更执业机构的程序办理。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豫发[2021]23号) “赋予县(市)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第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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