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驿城区 | 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 — | 0396-2828687 |
| 西平 | 西平县水利局 | 驻马店市西平县护城河南路9号4楼 | 0396-6396292 |
| 上蔡 | 上蔡县水利局 | — | 0396-3715509 |
| 平舆 | 平舆县水利局 | — | 0396-5006058 |
| 正阳 | 正阳县水利局 | 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 0396-8936155 |
| 泌阳 | 泌阳县水利局 | 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利局窗口 | 0396-7685322 |
| 汝南 | 汝南县水利局 | 行政服务大厅4号楼一楼 | 0396-3703835 |
| 遂平 | 遂平县水利局 | 驻马店市遂平区(县)勤政路街道1号1楼水利局室(窗口) | 0396-2311707 |
| 新蔡 | 新蔡县水利局 | — | 0396-5922171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与取用水的单位、个人或者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协商,并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初步设计 | 1 |
| 2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申报文件 | 1 |
| 3 | 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申请表 | 1 |
| 4 | 与被占用灌排设施的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利益相关方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 1 |
| 5 | 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 1 |
可以代领,代领需携带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乘坐11路、36路公交车在区委家属院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828687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282812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s://12345.hnzwfw.gov.cn:8083/cns_hnbmfw_website/newwebsite/pages/subPage/appealRegister.html?rqsttype=10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市驿城区(区)县橡林街道街道1楼有诉即办室(窗口)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修改)附件第170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附件第28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备注:仅取消水利部审批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仍然保留。 三、《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第二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应当与取用水的单位、个人或者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协商,并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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