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县 | 办理机关 | 地址 | 电话 |
|---|---|---|---|
| 西平 | 西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0396-2735686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账户与本地账户重复时均可以申请退收的。
| #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1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101路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咨询电话: 一、固话咨询:0396-2735686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投诉渠道: 一、固话投诉:0396-6263392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三、现场投诉:驻马店市西平县(区)县护城河南路街道9号1楼办不成事反映室(窗口)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 4.《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人社厅发〔2019〕94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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